发布日期:2018-01-12 12:24 访问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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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法定依据
《关于对当前保健食品经营者办理行政许可实施审查告知的通知》 鄂食药监保【2012】167号第1条
二、受理条件
申请资料齐全
三、申请材料
1.《保健食品经营者审查申请表》。
2. 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
3.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
4. 拟经营的保健食品清单(注明产品名称和批准文号)
5. 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
6.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(包括卫生管理制度、索证索票制度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、销售登记管理制度、储存养护制度、出库制度(无库房可不查)、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、人员管理培训制度。)
7. 经营场所功能分布平面图,设仓库的还需提供仓库平面布局图
8. 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
四、许可程序
受理——现场审核——审批——告知发证
五、法定许可时限
20个工作日
六、承诺许可期限
15个工作日
七、收费依据及标准
不收费
八、办理地点
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窗口